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革命老区福建省上杭县聚焦致富能力弱、持续发展难、造血功能差等问题,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步伐,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产业发展、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基础。
日前,记者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产业发展、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采访了上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永湘。
记者:在全力打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战方面,上杭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永湘:目前,全县33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20万元有88个,占比26.59%;20万—50万元有133个,占比40.18%;50万元以上有110个,占比33.23%。
我们始终坚持内引外联、内外结合,让村级集体经济从“输血”变“造血”。一方面,激发内驱力。针对资源相对匮乏、集体资产缺失、村财增收困难的村,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以资本投资、土地入股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县财政每年统筹10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筹措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达到15万元、20万元的村,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乡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充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把党员聚在产业线上,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发展模式,做好“土特产”文章,有效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目前,294个村领办合作社,区域性、行业性联合社1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7家。
另一方面,增强外推力。突出资金整合,形成规模效应,争取省级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67个,争取市级以上扶持资金3350万元。建立脱贫村和革命基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基金,对全县53个脱贫村、62个革命基点村,每村每年分别安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累计8400万元,并委托县国投公司统一运营,按每年9%的投资回报作为脱贫村、革命基点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已帮助脱贫村、革命基点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536万元。同时,组织121个村投资5307万元入股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项目,每年村均可增收3.6万元。
记者:除持续加强“造血”功能外,上杭在健全责任机制方面还有什么探索?
张永湘:我们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建立“领导挂钩、部门帮扶、干部联系”工作机制,安排30名县处级领导挂钩、100余个县直单位帮扶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差”村,由县直单位指定1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挂钩帮扶工作,每年帮助挂钩村筹措不少于5万元帮扶资金,指导实施1个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增长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奖励机制,明确可从当年度村级集体收益增量中按一定比例设置奖励资金,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予以奖励。同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外出能人等人才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共争取产业发展资金1亿多元,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96个,建设实体经济项目69个。
记者:下一步,上杭县将从哪几个方面破题助力促进共同富裕?
张永湘:上杭县将继续聚焦持续发展问题,探索共同富裕组织路径。在乡镇党委层面,以古田镇为试点,先行探索“党委筹办、支部领办、企业操办、村民同办”四办乡村产业发展联建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激发运营企业活力,有效发挥产业扶持基金撬动作用,激活村级资源资金资产,开创企业做大、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三赢”格局。
在农村党组织层面,以才溪镇溪北村为试点,结合新时代经济建设模范现场教学点打造,先行探索思想、产业、品牌、合作、联建、科学“六大共富”机制,努力建设党群共富示范带,打响“才溪红”品牌,拓展蜂蜜、现代果蔬等特色农业,与周边3个村共同打造区域协同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本报记者 林华维
通讯员 黄洪辉 谢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