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办法(试行)》(云组通[2009]31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 12月28日发布了《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经研究,决定将选聘名额增加到200名,即在原计划招录50名的基础上,增加150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参加我市2012年乡镇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公务员招考笔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参加我市2012年乡镇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公务员招考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工资待遇: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700元,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贴费用[交通补贴、节日补贴、社保(个人部分)等费用],同时发放每人500元一次性安置费。县(市、区)根据实际,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发放工作补贴,并随之逐步提高。
大学生村官聘期二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本人自愿的,可续聘,但原则上只续聘二年。
原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将拿出一定比例名额,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招录人数一般为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本人参加2012年乡镇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公务员招考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执行。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