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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0-11 09:59:00

  一、招聘范围

  1、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计划

  2014年拟招聘140人。详见《2014年度冀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法。

  ①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2014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信都路人社局就业社保服务大厅;电话:861204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8日。

  ②调入人员需提供干部介绍信,已就业人员还需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服务期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证明。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报考需提供期满合格证(或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相关证明),可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来源:冀州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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