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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乡镇机关招录大学生村官通知(235人)
2017-03-07 15:33:00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的有关精神,吉林省面向2017年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发出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转载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招录数量

  计划招录235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7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三、选调政策

  1.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

  2.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到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2年后安排在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3.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遴选,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方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告与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一起,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于2月28日在新闻媒体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0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7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2. 资格审查。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每个考生职能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缴费确认。3月6日8时30分至3月11日14时3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11日14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级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4. 打印准考证。4月16日至4月22日,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

 

  (四)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公示、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七)岗前培训。全省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后,由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各学院要于3月5日前,安排专人将招录政策和信息逐一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做到人人皆知、没有遗漏。于3月8日前,将本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数、有报名意向人员数,报送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信息科。

  2.深入动员。各学院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讲清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强他们报考选调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报名。

  3.严格把关。省委组织部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将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入党志愿书等原件,学历、学位获取及入党情况等方面的证明。各高校党委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业完成和入党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上来。

  (详细招录政策请以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党委组织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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