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政策应突出实绩导向
2012-08-31 12:00:00
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渠道,国家专门制定了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公务员定向选拔招录政策,但从政策运行的实际来看,定向招录在一些重点环节设置上有待完善,特别是干事、基层和实绩导向没有实质性的体现。
第一,仅在考察环节考量村官实绩的做法有待完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通过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之后,考察环节往往流于形式与走过场。
第二,笔试内容与实际工作不够关联且只以分数论高低的做法有待完善。笔试是定向招考的第一关,也是关键关。虽然近年来笔试题目越来越强调结合基层实际,但总体来说题目仍然偏理论,且只以成绩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干好干坏一样”、“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不良导向。
第三,门槛设置“一刀切”的做法有待完善。目前定向招考的政策仅体现了对村官整个群体的优待,没有在村官内部体现差别,仍然比较粗放,不利于把那些真正掌握了基层工作技能,表现优秀的村官选出来。
如何让“干得好”村官的“考得上”?我们建议:
一、在面向村官定向招考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在笔试环节根据村官工作表现予以加分,体现差异化,让优秀村官有机会进入面试。要将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与公务员定向招考笔试成绩直接挂钩。目前,富阳市已起草完善了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政府投资机构加分政策的意见。新意见规定,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政府投资机构,给予笔试成绩适当加分,最高加10分,具体分值由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年限、任村职务、近2年年度考核、获得荣誉等情况量化组成。
二、在逐步增加定向招考岗位职数的基础上,适当提取部分岗位提高报考资格,专门面向那些在村里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等的村官招考,真正实现好中择优。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浙江省富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