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让有为者更有位
2022-09-29 10:01: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范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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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用好“绩效尺”,以“一张表”标准直击“疑难杂症”。《规定》聚焦“德、能、勤、绩、廉”,从十五个方面详划定了干部“上下”“标准线”。要想精确画出领导干部“立体画像”,则需要把工作做在先,做在平时。既要用好考核考察、巡视巡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季度、年度“成绩单”,又要采取“实地走访+大数据对比”的方式,详细了解干部群众口碑、工作实绩、日常品行,让干部“闪光点”跃然纸上,让“污点劣迹”无处遁形。

  把好“调整关”,以“一竿子”行动实现“优胜劣汰”。“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要想确保不适任干部“下到位”“下全面”,就必须保持“刀刃向内”“剔骨疗毒”的勇气,敢于大刀阔斧“动真格”,将 “害群之马”一网打尽。要严格按照《规定》第七条执行相应程序,“核定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五步骤缺一不可,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心服口服,从而在经过整改后达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效果。

  畅通“流动池”,以“一揽子”统筹激活“一汪春水”。“人材者,求之则愈出,置之则愈匮。”《规定》印发的意义在于营造出让实干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的良好氛围,加快培育出一支敢想敢干、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因此,决不能把“能下”简单等同为“为下而下”“一下了之”,而是要采取“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的方式,“下”前诫勉、“下”后教育、考察再“上”“三管齐下”、绵绵发力,让《规定》的落实真正转化为强队伍、促作为的“动力源”,激活优秀干部“一汪春水”。

  “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也应当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秉持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广大干部也应当以《规定》为标尺,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在位有为”成为最靓丽的人生底色。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