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干部大会,举行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仪式,首次确定监察官的600余名同志进行了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誓言铮铮,字字铿锵。每名党员干部都曾在国旗前表达出尊法守法的坚定决心,这是一个承诺,一份信守。
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在从政的路上逐渐忘却了曾经的誓言,习惯了“打招呼”“吃便饭”,当起了“保护伞”,甚至出现了“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这样的雷人雷语。“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老百姓这样讽刺社会上某些权大于法、违法行政和以权压法的政治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领导干部是掌握和运用公权力的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应首先扛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旗”,自觉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典范。要经常性、常态化地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质和能力。要充分认识法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行使公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推进人治向法治转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决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法律一旦对领导干部失去约束力,也必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失去权威性。反之,领导干部如能带头学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上行下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逐渐养成法治意识,必能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除了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还要在普法工作中勇挑重担,积极通过网络、电视、课堂教学等多种渠道以案释法,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典型,要在全社会广而宣之,影响一片、感动一片、教育一片,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法治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只要全社会上下共同努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我们就一定能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馆陶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