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选调生与村官工作并轨
2013-02-01 10:04:00
山东省日前发布《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从2013年起,按照选调生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
《公告》称,全省今年共计划选调1500名。其中,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1300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200名。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到村任职前,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选调合同。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党的关系转至任职村。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服务期间须在村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服务期间违纪违法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选调合同。
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考核考察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许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