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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评选表彰方案出台
2013-03-18 14:09:00

  为认真落实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及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鼓励先进,激发动力,更好地发挥广大大学生村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拟于今年上半年结合全省三级联创评比表彰活动,开展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评比表彰活动。现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评比表彰名额与范围

  全省表彰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50名。2011年以前全省统一选聘、年度或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截至2013年2月底仍然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或在村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工作实绩和表现特别突出的离岗大学生村官也可纳入评选范围。已获得过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比表彰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进取意识,热爱农村事业,热心基层工作,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强;

  2、事业心责任感强,积极履行“6+1”岗位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肯定;

  3、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各项规定,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方式进行。每个省辖市可推荐4-7名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初步人选,4月上旬以市为单位将初步人选推荐申报材料报省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设在省选聘办)。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推荐表一式3份;

  (2)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并附电子稿;

  (3)10分钟左右的个人事迹专题片(由县级以上电视台或电教中心制作,主题鲜明,画面、音乐、同期声达到电视台技术标准);

  (4)推荐对象获奖情况复印件(需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和团委公章);

  (5)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底色淡蓝色,长宽比4:3,JPG格式,大小50K左右),六寸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电子稿)。

  2、资格初审。省评选委员会对各市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安徽先锋网、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网、安青网等网站上予以公示。

  3、公众投票。公示结束后,省评选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刊发在安徽先锋网、安青网网站显著位置,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投票。

  4、综合评定。召开省评选委员会会议,根据事迹材料,结合网上投票的结果,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5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人选。

  5、表彰奖励。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选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予以表彰,并授予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奖杯。

  五、评选机构

  由上述6家单位联系处室负责人组成省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来源:安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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