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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七条途径促进村官选拔使用
2013-03-29 09:50:00

  按照《意见》规划,到2015年,安徽省要有一半以上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到2020年,全省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率先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对于这些大学生村官要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主要途径有:

  一是鼓励留村任职。从2013年起,市、县(市、区)每年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不少于400名。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期满后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绩效补贴。

  二是提高公务员考录比例。从2013年起,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公务员比例一般应达到15%,纳入全省四级联考统一组织实施。经过3至5年,面向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公务员录用计划的15%左右,其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从今年起,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已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三是完善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在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对任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直接补充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对任满1个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或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简化程序择优招聘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同时,要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四是加快与选调生工作并轨。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经过1至2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录用选调生的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选调生录用计划的70%以上,逐步实现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

  五是加大公开选拔力度。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考虑选配大学生村官。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对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优先使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六是培养储备县级后备干部。省、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有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优秀公务员,并择优列入县级后备干部。

  七是引导帮助多样化发展。积极协调配合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做好大学生村官员工招聘工作。聘期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此外,《意见》还提出,今后安徽省面向“985、211”等高校毕业生择优选聘大学生村官数量每年不少于300名。同时将设立“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贴息支持。

  从2013年起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同时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制度,县(市、区)直单位及以上部门和乡镇(街道)不得借用。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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