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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首个省级绩效考核办法 向优秀村官倾斜
2013-12-13 09:46:00

  云南省新近出台全国首个大学生村官省级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明确从2014年起,按每人每月300元即每人每年3600元的基数,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绩效奖励,从而建立起全省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

  西南农业大省云南,是大学生村官人数选聘较多的省份之一,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共有7620名。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6部门36号文件精神的过程中,该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和《关于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的通知》等三个文件。从省级层面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成为该省村官工作的一大亮点。

  云南大学生村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群众评议、量化打分、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年度考核等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名额不得超过本县(市、区)参加考核大学生村官总数的20%。上岗时间不满6个月的大学生村官,不安排年度考核。

  据云南省委组织部相关同志介绍,建立全省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一是为了激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干事创业,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官队伍发挥作用;二是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官待遇。奖励标准为:以每人每月300元,即每人每年3600元为基数,按考核情况兑现奖励资金。村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基数150%的比例发放绩效奖励资金;考核为称职的,按基数100%的比例发放绩效奖励资金;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资金。

  云南省同时明确,对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参加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定向考试,争取倾斜政策,吸收部分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对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定向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先推后考,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听取村(社区)和村民群众意见后进行推荐,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徐向良 刘世领 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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