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生村干部解聘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5-04-07 12:07:00
省委组织部 《关于大学生村干部续聘和解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关于对于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被解聘的,3年内可继续享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在笔试总分中加10分,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的优惠政策。聘用期间自主创业或带领群众创业受到当地创业基金、工商税务部门扶持的,解聘后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可继续享受该扶持政策。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