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通过实施3轮“红色强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由2011年不足16万元,增长至2023年的86万元,50万元以上强村由8个增长至52个,强村占比由10.13%提升至65.8%,进入全省区县十强。
黄山区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表示,黄山区针对一些乡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有想法没办法”的问题,先后3次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选派8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回引1名返乡企业家到发展重点村、基础薄弱村选任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鼓励党支部创办、能人领办村集体经济实体。同时,持续实施“百万强村”扶持计划,按每村100万元标准,设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增强村级造血功能。落实村集体招商入园的税收奖励到村、财政投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折股量化到村、乡村国有闲置资产盘活使用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到村、征用村集体土地配套发展用地到村“五个到村”优先扶持措施,将发展要素优先聚集到村级。
此外,将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村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明确3条共性奖励标准和5条个性奖励标准,以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年度增长数为基数计算奖励额度,每年向村干部发放奖励报酬300余万元,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区79个村(居)投入各类资金2.15亿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9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