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之变:腰包鼓了 机制活了
2024-07-02 09:19:00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赵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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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主线,正源源不断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即日起,本报开设“改革开放谱新篇·十年三农巨变”栏目,刊出系列报道,全景式展现十年来“三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下馆子”吃顿饭、网购几件漂亮衣服、和亲朋好友相约一起出游,如今,这样的生活方式已不是城市居民的专属,也成为不少农村居民的日常。支撑起这些吃穿用度的,是农民快速鼓起来的腰包。202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余元,较2013年增长130%,年均增长8.7%,快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然而,让亿万农民的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谈何容易。农民增收该从何处着手?梳理过去十年走过的路,答案显而易见: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十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再出发,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和发展活力,拓宽农民增收途径,为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民增收,依然从土地破题

  时间拨回十年前,彼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实施30余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谋生不再只有种地一种选项。

  从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来看,务农收入占比连续多年降低,农业对不少农户而言正在变成“副业”。去打工、去做生意,不管做什么,似乎都比拴在地里有盼头。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把土地流转出去。

  新的课题随之出现:农村土地制度怎样顺应这些新变化?如何保障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未来由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才能赚到钱?

  答好这些问题,首先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土地者,民之本也。40多年前,我国农村改革的大幕就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依然选择由此破题。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考察并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三权分置”,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它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置并行,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确权、赋能、用活,随着2018年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宣告基本完成,15亿亩承包地确权到户,2亿多农户在拿到证书的同时,也拥有了相应的收益、处置、抵押、担保等权能,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随之更为顺畅。

  不想种地了?那就把土地流转出去,既不会撂荒,还能得钱。“三权分置”后,这已成为许多土地承包户的共识。截至202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5.76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6.73%。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刘埂村村民彭菊英就是其中一员,她将自家的6亩地流转给了合作社,光是流转费每亩地每年就能拿到960元。

  落子改革,多途开源促增收

  一子落,全盘活。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意义远不止于农民每年能有几百元的流转费。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深化农村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春潮涌动,包括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在内的“三块地”成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焦点所在。

  当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中抬起头,种地不再是收入的唯一来源。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驱”并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日益多元,收入也越来越可观。

  经营性收入奠定“厚家底”——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强劲引擎的带动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全国近400万个家庭农场、221.2万家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民、连接市场、引领发展。当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开始连线架桥,农业也成了有奔头的产业。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达到7431元,较2013年增长88.8%。

  工资性收入成为“重头戏”——

  2023年,我国农民工规模已经逼近3亿人,比2013年增长了10.6%。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最大来源,而到了2023年,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已经超四成。更可喜的是,随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入实施,乡村的吸引力正在增强,越来越多农民工选择“回巢”,本地农民工规模从2013年的1亿人增长到了2023年的1.2亿人,农民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工、赚到钱。

  财产性收入成为“潜力股”——

  如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从未停止过对这一问题的作答。截至2022年底,全国以村为单位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56.6万个。当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在一起,沉睡的资产被唤醒,释放出巨大红利。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财产净收入异军突起,从2013年的195元增长到2023年的540元,增幅达176.9%。

  转移性收入织起“防护网”——

  近年来,受国际市场影响,种粮成本上涨、收益下行,让不少种粮农民心里开始打鼓。如何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中央财政拿出了真金白银的解决方案。从2021年到2023年,中央财政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5批次共700亿元农资补贴,为种粮农民提供有力资金支持。除此之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了农民的腰包里。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转移净收入达到4557元,比2013年增加了176.5%。

  如果宏观数据还不够有实感,各家各户的小账本不会骗人。山西省五寨县小河头村村民徐效存算了笔账:自家20亩地的土地流转费每年能有1.6万元,在家门口的食品公司务工,长期工每月能拿4500元,短期工每天140元,农机手每天200元。账越算越美,日子越过越甜。

  立足长远,增收动能更持久

  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2035年的中国有这样一段展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怎样让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唯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实践中找到答案。

  在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石坪村,乡村新业态正在悄然拓宽着村里人的增收路。为破解农村土地闲置难题,当地开展“三块地”资源活化改革探索,曾经荒废的老房子,摇身一变成为乡村咖啡屋、样板民宿等新设施。大变样的小村子,吸引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回乡就业,足不出村,一样能赚到钱。

  在四川省大邑县,新质生产力为粮食生产带来了新气象。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精准作业、精量投入使大田粮食生产实现精准高效,而通过整合农资、农机、生产托管、粮食烘干等优质服务资源,创新构建“线上交易,线下服务”数字化农服模式,每亩可实现节本增收100元以上。

  眼下,农村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一系列着眼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改革试验任务,在大江南北的农村改革试验区里如火如荼地开展。

  中国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正蕴藏在这创新求索的勃勃生机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脚步不曾停歇,亿万农民也必将在共富之路上坚定前行!

责编: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