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完善待遇保障体系、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强化关心关爱措施、拓宽晋升发展路径、加强选育管用等方面提出了更实在的具体措施,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村干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在完善待遇保障体系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固定报酬+绩效奖励+误工补贴”的基本报酬结构体系,其中固定报酬不低于报酬总额的30%,每2年至少对村干部报酬核定调整1次。推动村干部可兼尽兼农村各类专员,相关岗位待遇以村为单位、按村干部工作量进行统筹分配。每年统一为村干部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一届至少组织2次健康体检。
在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方面,实施意见严控对村级的考核总量和频次,整治村级组织“滥挂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村主干层层陪会、项项参会问题。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村财增收基金,推动县乡党委书记领办村财增收项目。探索建立村财增收奖励机制,分级分档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强化关心关爱措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村干部“我跟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将生活困难、因公受伤、牺牲或死亡的村干部(或直系亲属)纳入市县两级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资金帮扶对象,落实节日慰问、重大疾病探视等制度。村干部正常离任时,由乡镇(街道)举办荣退仪式,颁发荣誉证书。
实施意见也为村干部拓宽了晋升发展路径。鼓励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事业编制,从任职5年及以上的现任“一肩挑”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鼓励县(市、区)优先招聘任满一届的优秀村主干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离任村主干到乡镇所属企业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和鼓励村干部带头发展产业,带动村民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