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南省株洲市委组织部出台选派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村任职管理办法,计划到今年年底前选派覆盖率提高到10%左右 。
据介绍,株洲市选派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的做法始于2016年8月,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和个人优势精准配对,让党务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乱村,任期3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被分配到偏远地区。经选拔,第一批166名报名者中,有48名变身脱贫一线攻坚队长,其中处级干部7名。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村任职,不仅带动了村里的经济发展,更注重抓党建、带队伍,让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明显增强。据统计,近两年来株洲市到村(社区)任职干部共引进项目资金9400余万元,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125家,争取项目107个,带动集体经济增收352万元,实现人均增收1216元,帮助582户2160人实现脱贫;培养村级后备干部102人,发展党员50人,加强了村级党组织建设。
为确保选派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待得住、干得好,株洲市委组织部从三方面给予保障。第一给予政治待遇。择优推荐选派干部为县市区委表彰人选和“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第二保障经济待遇。及时解决到村(社区)任职干部食宿、办公等问题,严格落实伙食、通信等各项补贴,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第三给予政策扶持。建立派出单位与选派干部任职村(社区)对口联系制度、每年为选派干部任职村(社区)提供每村至少3万元经费和1个项目支持。
株洲市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坚持从严监管,实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对因身体、家庭原因不适宜继续任职,或群众反映不满意的,予以召回。目前,先后召回并重新选派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