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熊映)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出台《南平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交业继责办法(试行)》,对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离任交接内容、程序、责任等作出规定,推动事业接续发展。
南平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紧扣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这项重大改革部署,在深化拓展福建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市县党政正职离任交接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南平市“巡河交水”“巡山交树”等成功经验,将离任交接对象向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延伸拓展,以规范离任交接,促进乡镇(街道)“一把手”正确履职用权,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
交业继责要交什么业、继什么责?如何更好地贴近基层工作的实际?《办法》设置了四张清单,重点做到“四交四继”,即交发展思路,继接续之责;交未结事项,继未竟之责;交存量家底,继创业之责;交问题隐患,继攻坚之责。清单内容既涵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也包括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并要求说明资金债务、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等重点指标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做到“交底”“交智”“交心”。此外,交业继责清单还是一本“活账本”,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对清单事项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