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评价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使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近日,山东省泰山区对全区大学生村官开展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
科学确定考核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工作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两部分,分别占60分和40分。其中,工作实绩包括“学习调研情况、日常表现情况、工作完成情况”3项考核指标。学习调研情况占20分,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参加组织活动及结合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等情况。日常表现情况占15分,分为维护班子团结、联系服务群众、日常考勤、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4项内容。工作完成情况占25分,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参与组织实施强村固基工程有关任务,配合完成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参与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等工作完成情况。民主评议占40分,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针对大学生村官述职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合理设置考核方式。对工作实绩的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对照年度目标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村官进行评价,其中,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每票分别计100、80和60分,不称职票不计分,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测评有效票数。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票数×100+称职票票数×80+基本称职票票数×60)/测评有效票数。大学生村官最终考核得分=工作实绩得分+民主评议得分×40%。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全区同一批次大学生村官总数的2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无正当理由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不在村工作的;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影响班子团结,产生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称职的直接予以解聘。考核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