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做到“四个优先”
2022-08-05 09:55:00  作者:朱秀霞 张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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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本报即日推出“乡村振兴大讲堂”栏目,邀请全国各地专家学者就乡村振兴在此“开课”。本期推出的文章,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主任于洪生教授8月2日下午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淳乡聚力”大讲堂上的讲课内容。本报记者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成文。

  怎么有效实施乡村振兴?这是当下大家都在思考的一个课题。今天我来上这堂课,主要围绕“坚持党建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题,讲党建怎么有效引领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怎么做等。

  在我看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首先要做到以下“四个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和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前两个“优先”重点在“人”,后两个“优先”重点在“保”。

  首先,我们要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核心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乡村怎么才能吸引人?如何能留住人?要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第一线,把各方面人才不拘一格充实到农村一线。

  第二,我们要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最关键的是人才、技术、智能化的要素,鼓励各方人才、各界人士投入乡村振兴建设,比如,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等技能人才到乡村地区投资兴业。重视科技人员下乡,引导他们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第三,我们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政府财政要以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鼓励社会向“三农”投资,向乡村振兴的项目投资。通过有力措施引导企业家和农民合作,携手发展,建立合作共赢的机制,形成经营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第四,我们要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城乡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在制度设计、政策制定上实行“普惠型+特惠型”的政策,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有效实施乡村振兴,要加快推进乡村治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从人民公社到村民自治,我国整个村庄治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给村庄治理带来难题。有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的问题“无法无规”。面对社会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村情、民情,村里如何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几个层次的自治工作?怎么确保村庄“自治、法治、德治、共治”四治联动的有效落实?很多地方创新了村民自治模式。我调研的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村民自治模式很有启示意义,上海推广过该镇“1+1+X”的自治经验。

  合庆镇位于浦东新区东北部,总人口13万多,下辖29个行政村、6个居民区。这个镇属于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一方面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浦东,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薄弱;一方面享受着开发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承受着土地等资源日益紧缺,且由于来沪人员大量涌入带来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针对新的社情、民情,该镇于2011年1月在全镇各村推行“1+1+X”工作法。所谓“1+1+X”,第一个“1”,即党组织的领导;第二个“1”,即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X”,即若干实施细则,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群众关心的事务如何处置所制定的办事规则。它是以“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村民自治”为基本理念,以尊重和实现村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规范村务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每个村庄治理中难免遇到一些“无法无规”的问题,比如村庄的停车、养宠物等问题。这些村里发生的小问题处理不好可能就是乡村治理的大问题。对此,合庆镇运用“1+1+X”的工作方法,在遵守国家法律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每件事都进行“一事一议”,如果事件“无法无规”,则由村民共同参与制定制度,制度制定后再解决问题,确保了村里每件事解决都有制度可依,确保事情解决都合法合理合情。据我了解,村民参与制度制定的积极性都很高,因为每件事情都涉及他们的自身利益。

  合庆镇有一首顺口溜:“自治章程自己订,条条款款记心间;村里事务要参与,违章事情不能干;以章治村促和谐,党群一心图发展。”合庆镇的29个村中,现在村村有一本《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厚薄不同,内容略有差异,但都统一明确议事和组织规则,并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的范围、机制、程序以及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今天的基层治理,我觉得必须把民主参与机制嵌入其中。要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能力,把群众满意引入检验治理成效的标准,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本报实习生 张乐然

  本报记者 朱秀霞 整理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