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蕴含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精神,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农村实现的重要机制性程序性安排。“四议”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四议”过程,是协商的过程,是充分发挥民主的过程,也是通过党的领导,实现思想统一的过程。只有发扬民主、实现思想统一,才能真正引领行动的统一、措施的落实。“两公开”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实管用。这样,就确保了在农村工作中人民民主是一个闭环的全过程,是一个有程序可追溯、有结果可检验的,实实在在的过程。
“四议两公开”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价值追求。作为已经成熟定型的工作方法,“四议两公开”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体现了民主、协商、公开、透明等现代治理价值,也在基层治理中切实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央文件中,已经将这样一套工作方法上升到机制制度的层面,为其广泛推广和深入实践提供了权威性保障。
“四议两公开”体现了蕴含在基层不竭的创新动力,需要呵护支持激发。改革没有完成时,创新没有休止符。“四议两公开”发源于各方面条件都相对短缺的中部地区,充分说明了广大的基层工作者具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勇气和智慧。要进一步释放“四议两公开”的治理效能,发挥其精神力量,更加重视发现基层创新中的人和事,鼓励具有创新意识和精神的基层治理工作者不断涌现。
(作者为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