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职称评定、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方面注重向南疆倾斜,为南疆四地州吸引、稳定人才和提升人才素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为南疆四地州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了坚实的人才智力基础。截至2018年底,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共20.43万名,比2014年增加1.6万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44万名,比2014年增加了0.38万名。
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认定。2012年以来,对县及以下单位贡献突出、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业内认可和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农村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认定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农牧民高级技师。共认定各专业高级职称1481名,其中南疆四地州认定684名,占认定总数的46.19%;认定基层农牧民高级技师600名,其中南疆四地州认定281名,占认定总数的46.83%;认定为农牧民高级技师的,自治区直接给予每人一次性2万元的科普经费。认定为高级职称的事业单位人员,优先聘任。基层高级职称直接认定对于稳定和激励基层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规定适当调整全国卫生等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单独设定南疆四地州及乡镇分数线,实行定向评价和使用。自2014年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实施以来,有1.03万名人才通过全国卫生资格南疆四地州合格线、1.74万名人才通过全国护士资格南疆四地州或四地州县级或乡镇合格线,并取得自治区颁发的资格证书。通过单独划定南疆四地州、四地州县级和四地州乡镇合格标准,增强了南疆四地州人才吸引力,壮大了基层人才队伍。
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南疆和基层服务。对到南疆及基层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授予相应专业正高、副高职称。2014年以来,共直接授予高级职称44名,其中南疆四地州11名,获正高职称6名。对到南疆工作满1年的非本地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当年可按南疆职称评审条件参加评审。2014年以来,共有1130名非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按南疆四地州职称评审条件参加评审并获得任职资格。
优先培养选拔南疆四地州高层次人才。在自治区人才培养工程“天山英才计划”中实行南疆名额单列。2017-2019年培养周期内,南疆四地州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入选7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入选20名,入选率均高于平均水平。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的特殊津贴(视同政府奖金),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过程中,单设地州组,名额单列,保证南疆入选率不低于地州平均水平。2016年以来,南疆四地州共有5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对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殊培养。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为契机,每年选派400名(疆外、疆内各20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赴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为期6个月或1年的脱产培养。对南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的目标,2015年至2018年4年共特殊培养372名。并从2017年起,南疆四地州还选送部分汉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养,已培养30名。特殊培养提升了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同时架设了与疆内外培养单位沟通的桥梁。
坚持人才服务向南疆四地州倾斜。2016年至2018年间自治区获批的6期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其中5期直接安排在南疆四地州县以下乡镇。人社部支持的9期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活动,其中5期面向南疆四地州乡镇和行政村开展服务,培训当地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530余名。坚持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承办和培训名额均优先满足南疆,在南疆四地州举办研修班4期,累计培训南疆学员3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