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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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短板多、难题多,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行群众参与度高的制度措施,是有效补短板、解决矛盾问题的突破口。究竟什么样的小举措在乡村治理中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来听听代表委员的介绍。
积分制激发村民自治热情
“我有100分,可以换袋洗衣粉”“我有80分,等下月累积多点一起兑换”……在很多地方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经常会听到村民对照自己的积分,讨论着换点什么。
近年来,不少地方把积分制引入乡村治理当中,将村民的日常行为由传统的口碑评议,转化为可以量化、评价的数据指标,通过将积分兑换成相应的物质奖励,激发村民践行社会公德、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
“我们村通过积分制,将人居环境、兴业致富、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热心公益等内容作为主要评分项,并赋予一定分值。村民在德、善、美、勤、俭等方面做得越好积分越多,做不好还要扣分,积分可以兑换相应价值的物品。”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告诉记者。每户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乱倒垃圾、不私搭乱建积2分,每违反一次扣5分;遵守村规民约,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等不大操大办,每次积10分,违反扣10分;拾金不昧,每次积5分……精细化的积分制管理机制,潜移默化地约束和改变着村民的一言一行。
杨恒俊介绍,积分考核的具体事项、如何执行、怎么奖惩都是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真正实现让村民自己管理自己,最大限度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对于一些难以纠正的“歪风”,还要约束和疏导相结合。比如在农村,老人去世后大操大办之风前些年盛行,有些人动辄花费数十万元大办丧事,而且互相攀比,导致铺张浪费。除了积分制约束和劝导教育等手段,村里还通过以逝者的名义办理一项公益事业作为纪念,来鼓励节俭办丧,得到大伙儿的拥护。
“如今,我们村道路宽敞、河道干净、民房漂亮,非常宜居。村里没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没发生过矛盾冲突,村强民富,焕发出新活力。”杨恒俊说,细小琐碎的乡村治理事项通过积分制,给无形的村规民约赋予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乡村治理由“任务”转变为“引导”,增强了村民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也凝聚了集体向心力。
清单制为基层减负探路
如果说积分制激发了村民自治的活力,那么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则是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作出的有益探索。
“过去,村民申请低保、宅基地审批等,根本不清楚该怎么办。现在不同了,办任何事都有规定的程序,公开透明。”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说,“这与全市全面推行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密不可分。”作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起源地,宁波市为全国乡村治理提供了经验和样板。
张明华介绍,在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中,宁波市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了“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既是广大村干部行使权力的“指路书”,也是规范用权的“紧箍咒”,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变事后追究为全程监督的全面转变,对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未能形成部门合力、监督主体力量有待加强、震慑规制作用有待提升等问题。对此,张明华建议,应提高“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效能、强化清单制度执行力、提高制度操作性、强化问责实效性,助力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
创新抓手凝聚治理合力
基层治理抓不好,乡村就会不协调。这就需要通过村级社会治理创新,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加快完善乡村治理现代化,为乡村振兴凝聚治理合力。对此,杨恒俊还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杨恒俊介绍,为了更好达到自治效果,德胜中心村成立了公益组织“红衣大队”,管理村庄、服务村民。“红衣大队”内设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矛盾协调、公益事业等多个中队,每个中队负责专项工作,由村干部牵头,鼓励村里党员、退休教师等积极参与其中。120名党员、群众组成了志愿者队伍,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用社会组织服务百姓,提高了村民个人文化素质,改善了乡村风气。
小举措“撬动”了大治理,期待越来越多乡村善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地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