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印发《2023年河北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在巩固好全省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基本清零成果的基础上,确保10万元以上村占比稳定在60%以上。
方案提出,将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用好用活集体建设用地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经过依法登记程序、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后,出让、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使用空闲、废弃、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优先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发展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同时将盘活闲置经营性资产、强化人才支撑和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