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在村不为村”现象
2011-05-20 12:00: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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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为20.9万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干事创业,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也有一些大学生村官,把村官作为临时过渡,当成跳板,想尽快考上公务员或谋求其他出路。这种“在村不为村”的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既是培养知农、爱农、为农领导干部的战略安排,也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人才的战略安排,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新农村建设的火热实践,正是大学生村官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实现人生抱负的难得机遇。如果带着功利心理下农村,只想镀金,不思服务,人在曹营心在汉,势必影响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大学生村官政策效应的发挥,同时也会挫伤那些扎根乡村埋头干事的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

  纠正“在村不为村”的现象,需要我们把大学生村官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通过改进措施,完善制度,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

  在选聘大学生村官时,应将到村志向是否坚定列为重要条件,改变简单以考取人的方式,采取学校推荐、见面访谈、组织考察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选聘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德、专业特点、实际能力、个人性格等,将那些主观上不愿当村官、只是想混个村官经历的人挡在门外。

  在大学生村官管理方面,要建立起一套可行的考核办法,不能一派了之,放任不管。要为大学生村官定岗定责,让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有事可干,制订规范的在村制度,让大学生村官有章可循。还要实行定期述职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及时总结自己的工作。相关领导应参与述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在大学生村官使用方面,要有配套的激励机制。对真正干事创业、真诚为农民服务、考核成绩优良的,除了通过选举、选拔进入村“两委”和乡镇领导班子外,在定向招录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时,也要有所倾斜。而对聘期考核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解聘。如果各项工作都能做到位,相信“在村不为村”的现象定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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