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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选聘“村官”实行“三优先”
2011-07-01 12: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下发通知,从今年起,自治区将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到2012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各地确定并上报今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村和各地自行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计划。

  此次选聘将从农村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优化性别和民族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应聘情况确定选聘数量,具体到村,回原籍所在村任职的优先,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的优先,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或汉族聚居村任职的优先。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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