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2023-06-27 09:59: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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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巩固村集体经济“破零”成果,截至2022年底,青海省414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达64.11%;50万元以上的村达6.22%。

  持续实施“村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多来,累计有3800余名村(社区)干部报读大专班,第一批已有466名学员取得大专学历……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扎实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省各级党组织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组织路线服务保障政治路线的重大任务,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强化担当作为,把党的建设贯穿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顶层推动,统筹谋划抓落实

  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34项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全面安排,推动各级组织部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对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目标任务,在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组”,及时召开工作组会议,全面总结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阶段性成效,围绕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配套帮扶政策、提升集体经济质量、推动党委政府履职担当、强化综合协调服务等6个方面,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

  完善工作议事机制。印发《青海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组工作规则》,建立专项小组和召集人制度,明确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对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系统谋划,保证工作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是组织部门的最大工作优势,目前省级层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有序运行,能够有效统筹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

  抓实基层基础,多措并举强堡垒

  始终把提升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为根本要求,全面加强支部建设和村干部队伍管理,夯实筑牢乡村振兴的一线堡垒。

  推动支部晋位升级。开展基层党组织以评促建活动,4149个村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自评,各地围绕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基础保障等4个方面指标进行全面考评,推动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结合换届“回头看”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2021年以来共排查整顿263个村,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集中整治、动态销号、限时清零,今年结合乡村班子届中分析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头雁”队伍建设。采取“省级抓示范、市州抓重点、县级抓兜底”的方式,先后举办14期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主题省级示范培训班和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1890名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村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分批次对全省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进行学历素质教育,村干部学历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激励监管机制。制定印发村“两委”成员考核办法和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若干措施,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考录乡镇公务员和考核聘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全面落实村干部“基础报酬+4项补贴”报酬体系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干部考核管理监督机制。

  村党组织是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根本依靠,目前全省4149个村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管机制日益完善,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充实基层力量,多点发力强支撑

  始终把锻造强有力的基层干部队伍作为关键举措,利用乡村换届和驻村工作队轮换契机,将一大批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乡村振兴队伍里。

  高标准选优配强班子。通过乡村换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较上届降低1.1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较上届提高11.3个百分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平均年龄较上届降低4.03岁,高中以上学历较上届提高12个百分点。乡村两级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整体功能增强,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推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深入362个乡镇、4149个村,全面完成乡村换届“回头看”。

  充实乡镇骨干力量。从省直机关和西宁、海东市选派62名年轻干部到涉藏州县的乡镇领导班子任职,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注入了新鲜力量。对艰苦边远乡镇,在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时适当降低报考门槛和开考比例,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统筹选派省、市州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到乡镇挂职。

  派强用好驻村干部。选派870名选调生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向1716个重点村选派522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印发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驻村干部62项管理服务职责,推动管理从严从实。2022年省级129家联点帮扶单位为全省440个村落实项目资金5.36亿元,捐赠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6443.29万元,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

  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目前乡村两级拥有一大批优秀干部,班子的整体建设质量相比以往有明显提升,重点、难点乡村实现了选派干部的全覆盖,大家下沉一线、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

  壮大集体经济,聚力攻坚谋发展

  在村集体经济全面“破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发展质量不高、经营规模小、同质化现象突出等问题,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

  集体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在2020年7月全省村集体经济全面实现“破零”并持续巩固成果的基础上,2022年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青海省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方案》《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整体水平提档升级,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用好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扶持政策,连续4年下达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8.26亿元,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累计支持1652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行政村发展集体经济,并指导各县按照“一村一案”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培育扶持了一批组织机构健全、实体产业优的村集体经济示范项目,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人才支撑。制定《青海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行动方案》,以4方面18条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行动,启动实施“万名乡村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已举办72期6800余人次。会同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做好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137名省内外专家的选派承接工作,出台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开展帮扶832人次,帮助解决问题716个,参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6个,为推动乡村振兴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全省4149个村都有了集体经济,通过持续不断发力,产业规模正逐步发展壮大,这些变化看得见、摸得着,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底气和信心。

  突出治理效能,党建引领见真章

  始终把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动力之源,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机制,努力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更好推进乡村振兴。

  强化乡村党组织的领导。2021年在乡村换届中,推动1644名熟悉基层治理工作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80.57%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现“一肩挑”,23.7%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实现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中有3951名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630名成员兼任妇联主席、1825名成员兼任团组织书记、3143名成员兼任村民小组长,加强了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各村均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监察联络员,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监督力量全覆盖。

  着力抓点带面探索经验。推动8个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工作,形成了大通县“1496”矛盾调解机制、乌兰县“微格联户”治理模式、海晏县“五联六治”基层治理机制等一批试点经验。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全面启动党建引领“快递进村”工程,全省4149个行政村快递进村覆盖率70%。会同省委编办持续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全省362个乡镇已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筑牢联防联控战斗堡垒。面对多轮疫情,省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制定加强一线干部关心关爱8项措施,先后多次向8个市州划拨省管党费172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和抗灾救灾一线筑堡垒、当先锋、展作为。

  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大事要事,事关乡村和谐稳定,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经受住了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的考验,在维护稳定、发展经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