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实用人才可评职称
2021-09-03 09:20: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阿旦增 毛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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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日前发布,明确了申报人群、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等,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办法》明确在农村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考核认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等。

  《办法》规定,取得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的,可优先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获取技术资料及信息;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先以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和农业生产,并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政策,等等。同时,也应承担相应义务,比如带头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及时向群众传授,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在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业务主管部门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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