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黑龙江省紧紧抓住乡村治理的关键要害,强化党建引领,持续精准发力,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推动乡村善治走深走实。
聚焦强乡赋能
让乡村治理“龙头”舞起来
针对以往乡镇权小责大、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黑龙江省坚持以改革求变革、向改革要效能,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加快推动乡镇管理体制创新,提高乡镇党委统筹推进乡村治理能力。
科学厘清县乡职责,推动乡镇履职“有边界”。从省级层面制定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统一明确乡镇129项职责,逐项划分县直部门、乡镇的主体和配合责任。以县为单位梳理细化本地乡镇承接的职责任务,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同步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使乡镇“解放”出来,照单履职、按单办事,有更多的精力抓发展、强治理、惠民生。
统筹抓好权力下放,推动赋权乡镇“接得住”。在全省重点乡镇率先试点差异化放权的基础上,省级总结经验,统一制定赋权清单,将点多面广、基层亟需的审批服务执法权赋予乡镇。扎实做好放权的配套“加法”,在全省122个乡镇设立行政审批机构,695个乡镇成立综合执法大队,900个乡镇全覆盖建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不出乡”,实现乡镇承接放权有架构有平台。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推进事业编制“县编乡用”“乡编村用”;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千人行动”,选派643名优秀干部到乡镇挂职;在桦南县、龙江县、安达市等7个县市探索建立“乡收乡留”财政体制,对有税源基础的乡镇赋予财政自主权,使乡镇承接放权有人力有财力。
建立配套保障机制,推动下放权力“用得好”。建立统筹调配机制,将派驻乡镇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体系,落实乡镇对派驻机构考核评价和干部任免建议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推行“吹哨报到”“接诉即办”,赋予乡镇对辖区内需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推动部门下移工作重心,“攥指成拳”与乡镇形成治理合力。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构建“乡镇+村屯+网格+党员中心户+村民”网格体系,全省划分4.83万个农村网格,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聚焦队伍建设
让乡村治理“头雁”强起来
黑龙江省把建设过硬队伍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关键要素,创新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选育管奖”政策体系,整体优化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建强乡村治理骨干力量。
多渠道“选”提升活力。指导各地统筹乡村人才资源,将下深水选人和广维度引人结合起来,采取带编招聘、公开遴选、打擂选聘、换届调整等方式,把善做群众工作,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学历结构实现“一降一升”,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比例分别达到96.6%、81.2%。着眼培养储备乡村治理后续力量,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1.2万名大学毕业生,已到村任职6354名,作为村党组织书记的后备人才重点培养。目前,已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的1721名。
常态化“育”增强本领。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省级先后邀请李连成、王传喜、傅平均等24名全国优秀党组织书记分享治理经验,组织省级民政、司法、民宗等部门业务骨干授课,运用远程视频一贯到底,省市县乡联动,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乡村干部培训,2021年培训6.4万人次,有效提升乡村干部抓发展、强治理能力。
动态化“管”促进担当。总结龙江县、克山县等试点经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考核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加强基层治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以考核定星级,以星级定奖惩,以奖惩促实干,有效解决村书记考核评价缺标准、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大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
创新性“奖”激发干劲。着眼调动不同年龄段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创新专项招聘进入乡镇事业编、提高待遇补贴标准两项激励政策,通过业绩考核、组织考察等方式,410名村级治理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的村党组织书记受到激励,其中进入事业编制的189名、提高待遇补贴的221名。结合乡镇换届,创新“三审一查一明确”人选把关方式,选拔1604名推进乡村治理业绩突出的“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班子,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树立重视基层治理的鲜明导向。
大抓集体经济
让乡村治理“底气”硬起来
拿出硬招实招,投入真金白银,黑龙江省连续六年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强化乡村党组织引领,定标引路持续用力抓发展。2021年全省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清零、10万元以上村达到97.5%,有效夯实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物质基础。
突出规划引领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制定“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明确到2025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强村达到30%以上,收入超过20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总额达到100亿元。推动市县乡党委逐级编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和方案,由组织部门备案作为督促考核的重要依据,构建省市有规划、县乡有方案,上下贯通、协同推进格局。
管好盘活资源增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县乡村党组织大力开展以清理合同、化解债务和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清化收”,2021年引导村党组织收取新增集体土地管理费11.2亿元;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收集体资源242.82万亩、资金19.36亿元,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攒足“家底”。
推动产业立村富民。围绕发展科技、绿色、质量、品牌农业,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创办经营主体5961个,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和入股增收。引导乡村党组织用好“小康龙江”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借助品牌创建、市场对接等方面优势,打好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三张牌”,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4亿元,以销售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出台专门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撬动涉农政策资金、市县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18.7亿元,累计扶持2693个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建立省市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包保红色村机制,切实发挥29个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群众富裕富足树标杆打样板,在抓发展中不断提升党组织基层治理、服务群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