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9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7名;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3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的2014年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须是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开州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或虽属开州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但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开州区2017年面向服务期满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或报考后在测试考核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聘用,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实行“黑名单管理”,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汉丰五校斜对面)。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经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2014年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协议,或2015年被招募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核
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名资格验证人员、审核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须在相关验证和审核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和签名。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15:30—17:3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后领取。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按照“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若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达到考室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 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考官评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官组评出的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书面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则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其他事项。笔试、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五)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加试一次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录用普通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的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通知要求的体检时间、体检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其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规定严格审查其个人档案,并再次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和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xhrss.gov.cn,下同)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基层服务类型及单位、服务期满考察情况、考生总成绩及排名等。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后,须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5年,否则终止其聘用合同,取消其聘用关系,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均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次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52299189(区纪委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开州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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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州区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的一四年年大学生“村官”和一五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开州区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的一四年大学生“村官”和一五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