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在大学生村官中招聘1名事业编制岗位人员,具体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3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区乡镇干部队伍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服务于我区的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服务期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聘期时间以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截至2017年9月31日。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713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3日,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并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有异议的提交选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情况属实的确实不适合进入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增补。
3.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方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编制等有关手续,纳入区财政开支,原则上安排乡镇事业编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报名电话:0469—4349017 (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469—4340366 (区纪委)
中共四方台区委组织部
四方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