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部署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从6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从要素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从局部发力向整体提升转变,力争到2021年,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政治功能更加凸显,组织力全面提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健全基层组织,扩大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着眼于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明确了农村、社区、机关、国企、高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创新规范组织设置,提升“两个覆盖”质量,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不同领域党组织特点,分类建立完善可量化可评估、精准高效、简便易行的“堡垒指数”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党支部分类定级,每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完善组织制度,推动支部工作规范运行。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党支部运行规则,明确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研究讨论事项,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基层组织任期制度,建立提醒督促按期换届机制。突出政治巡视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建强骨干力量,打造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及时调整。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探索将特别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考核聘用方式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领域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建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实现党建指导全覆盖。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调查研究、接访下访等制度,坚决整治村霸、“蝇贪”、宗族恶势力、基层黑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分、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清理出去。
从严教育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严格党员经常性教育,将“新青海精神”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好五堂情景式党课。把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主要载体,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巩固拓展“组织部长下基层支部、过组织生活”活动,深化“万场党课万人讲、人人争当主讲人”活动。坚持试点先行,专项整治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农牧区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
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逐步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3岗17级报酬体系。注重强化已有场所设施的党群服务功能。制定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建设功能齐全的省级平台,打造功能丰富、学用结合、党员群众欢迎的网络阵地。优化基层党建督查考核,防止过度留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