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村社干部职业化管理 激励干事创业履职担当
2021-08-20 09:32: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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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三亚市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制定出台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范村(社区)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激励保障、考核管理和职业发展,激励他们干事创业、履职担当。

  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了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人员范围,包括村(社区)“两委”成员,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额度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核定。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鼓励招聘本村、本地返乡大学生,目的是就近培养和储备村(社区)后备力量。

  试行办法鼓励村(社区)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建立锻炼成长机制,有计划组织到区级机关部门“上挂”、先进发达地区“外挂”、其他村(社区)横向交流,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在日常管理方面,实行合同管理,制定7项负面清单,建立退出机制,确保“能进能出”,保持队伍活力。同时,加大面向优秀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为村(社区)工作者绘制晋升有通道、履职有目标、考核有标准、待遇有保障、激励有机制的职业蓝图。

  据介绍,村(社区)工作者实行结构化薪酬制,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年度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