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从8月起,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头雁领飞工程”。通过跟踪培养、重点扶持、逐级培树等措施,培育一支具备新知识、新能力、新形象的头雁队伍。为此,该市在人选评定、培育机制、考核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应制度。
制度规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工作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头致富能力强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乡镇推荐、县区选拔、联合审查、公开公示等程序,按照1:1.2的比例初步确定培育对象,市委组织部对培育对象建议人选进行综合考评。首批遴选了100名培育对象,平均年龄42岁,任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限5.29年,所在村(社区)年集体收入平均126.6万元。
对培育对象,实行“双导师”帮带,其中1名人为所在乡镇(街道)正科级及以上干部,1人为所在县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老典型”。在培育过程中,注重“多维”锻炼,安排培育对象旁听、列席、参加县乡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的研究,抽调参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同时,结合培育对象和所在村(社区)的特点和优势,优选财政等75个市县直部门单位、临沂城投集团等13市属国有企业和12个市派第一书记单位的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现场观摩,每年组织一次述职评议,定期了解培育对象工作表现。通过开办“头雁论坛”,让培育对象走上讲台,谈心得体会、谈发展思路,展示培育成果。表现优秀的,正向激励;成效不明显的,取消其培育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