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大力实施村务管理“阳光工程”,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该区整合全区所有涉农业务,制定了福山区村级组织规范化工作手册,梳理形成6大类、42项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清单,逐项明确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文件依据、标准流程图,并编写村级事务规范管理“七字歌”,分批次完成区镇村三级1200余名党员干部专题授课培训,确保基层看得明白、用得顺手。
该区将每月15日作为“集中议事日”,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包片、包村干部到场监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村级事务进行集体决策,累计决策审议1800余项村级事务;对财务支出、承包合同等重大经济事项,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片班子成员、财政经管站站长、镇长(街道主任)“四笔会签”,推动监管到位;建立村级事务管理信息库,对重大决策事项全程录像、统一保存,各镇街建立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化档案室,按照4类36项检索目录,将村居档案整理归档。
该区开发建设了村级事务管理“阳光平台”系统,健全阳光公示、阳光交易、阳光采购、阳光支付四大模块,对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要事项实时集中公示,同步建立银农直联管理系统,有效控制非经营性支出,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