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善为 乡村文明风愈劲
2024-03-10 20:21:00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孙眉 刘诗麟 雷少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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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农“一站式”服务便利群众,网格化管理打通乡村治理新脉络,村规民约“约”出文明乡风,“枫桥经验”化解农民矛盾纠纷……当数字技术在广袤乡村引发变革,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村治理格局随之而变。与此同时,支部带村、法治管村以及出台村规民约等传统治理方式继续强化。当“变革”与“传统”交汇、碰撞在一起,乡村治理现代化被激发出更多新动能。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保障,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建设平安乡村。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结合长期履职经历就相关话题纷纷建言。

  一“建”一“减”,让基层党支部强起来

  在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迅速搭建起一个联系网络,促进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升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说,近年来年轻人返乡就业创业成为趋势,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大有可为,只要把人才留住,把基层党支部建强,乡村治理就有了可预期的抓手。

  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来自西部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镇席沟圈村党总支书记马银萍坦言,当前西部农村人口外流仍然很多,返乡的年轻人数量有限,为此她提议,灵活用人留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通过与流动党员建立常态化联系,定期安排他们回村,提高参与感和归属感。

  乡村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村“两委”班子是落实任务的主力军。面对“活多人少”的普遍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大云镇缪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陆荣杰建议,上级部门在做检查工作时可以横向打通沟通联系机制,让纵向开展的检查工作更科学合理,避免出现同一事项重复检查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认为,村“两委”班子人员力量有限,可以根据情况做好任务分工,精简冗余任务,把一些工作放手交给村民自治组织去做,减轻村“两委”班子的压力。

  “基层干部不是‘表格员’‘跑腿员’,基层组织最主要的阵地应该在老百姓的庭院炕头和田间地头,最紧要的任务应该是把村民组织起来,了解村民的所想所盼,更好地服务于村民。”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宁夏区委会主委王新军建议,要理顺行政管理和基层自治的关系,要把行政管理和基层自治各自的权限、职责确定清楚,实现职能归位,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

  向基层组织放权赋能,能够激发乡村治理活力和治理能力。王新军建议,要因事制宜给予基层组织更多自主权利,比如在土地管理等方面赋予基层组织一定的自主权,提高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杜海峰认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可以赋能乡村治理。“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把乡村治理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结合,调动起村民参与热情。”杜海峰说。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数字技术的身影已经随处可见。代表委员认为,做好数字乡村治理工作,关键是处理好人和技术的关系。

  “通过数字化平台,把行政管理的需求和基层治理的职责连接起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劳动。”王新军说。“数字乡村治理的发展不能简单地追求使用各种数字工具来解决问题,不能让基层干部不断面对各种数字化工具,而忽视了与群众的直接沟通和服务。”杜海峰提醒。

  数字技术给村民生活带来的便捷性显而易见,但也有问题不可忽视。“如果在服务大厅里,‘一站式’的政务服务能给农民办事提供很大便利,农民的反响普遍很好,但如果让农村老人用手机操作事务,哪怕很简单他们也不愿意用,反而容易添麻烦。”面对这些问题,马银萍建议在数字乡村建设中要循序渐进、有场景和适用人群的侧重。

  既“堵”又“疏”,让文明风尚深入人心

  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酒席等问题近年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对此代表委员认为,用好村规民约,效果事半功倍。

  陆荣杰表示,农村是熟人社会,村规民约被当作“面子”,能切实发挥约束作用。“但要看到,发挥约束作用的前提是,村规民约是符合群众普遍期待的。”陆荣杰说,以高价彩礼为例,如果用村规民约来限制最高金额,前期要做好调查,让彩礼金额符合普遍情况,“就低不就高”。

  汪玉成则认为,在治理大操大办时,一方面要用村规民约来约束,但也要出台新的办法,宣传文明风尚,让村民能实际参与到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做到既有“堵”又有“疏”。陆荣杰补充,农村移风易俗要注意灵活性,一些风俗习惯不能一味禁止,而是要根据时间节点、情况变化调整规定。

  马银萍对此深有感触,她提出对待陈规陋习要有耐心,这背后是农民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要多用农民喜爱的形式宣传,让文明风尚逐渐深入人心。短期来看,马银萍建议,在移风易俗的同时,也要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好,把村容村貌提升好,把特色产业发展好。“硬件好了,条件好了,让农民有钱了,习惯的改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马银萍补充,过去村里发展水平低,在做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时,总是拉着农民往前跑,但有时越是拉着跑,他们越是往后退。

  杜海峰认为,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引领作用,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因此乡村治理可以借鉴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和价值观念,感受其独特的视角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更好地应对乡村发展的挑战,比如“守望相助”“邻里和谐”的社会理念,能够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共同解决社区问题,提升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推动基层治理的良性发展。

  近两年来,“村超”“村BA”火热出圈,展示了农民群众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何让群众性文体活动惠及更多农民?代表委员认为,要通过赛事活动完善配套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六盘水山海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世瑶说,很多农村有举办群众性文体赛事的基础,可以在办赛过程中发挥与农民的联动作用,为农民销售土特产搭建平台,让农民能增收致富,形成文化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德”“法”兼治,守护乡村老少平安

  乡村善治离不开法治。不同于移风易俗工作,李雪平发现,大部分农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效果更好,把哪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有哪些危害后果告诉农民,大部分人都会遵守法律规定。但因为法律规定的涉及面广,普法工作滞后,农村有时也会有违法案件发生。

  近年来,多地野猪伤人毁物频繁发生,很多农民不知晓私自捕杀野猪有法律风险,无意间触犯法律。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对此李雪平建议,村“两委”干部应做好农民知法守法用法的“守门人”,主动帮助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并对接解决致害问题的专业渠道,帮助农民化解难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表示,目前很多乡镇都设有司法所,全国还在推广在乡村配备律师,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来进行普法宣传,还可依托村干部带动示范村民知法守法,另外,普法工作要从小抓起,建议在小学教育里加入法治宣传。

  在化解农民群众矛盾纠纷过程中,代表委员认为,农村是熟人社会,解决矛盾纠纷要更加注重方式方法,要用好多元化调解机制,做好普法教育。

  袁小彬建议,对于小矛盾、小纠纷,一方面可以依靠乡镇村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就地化解,另一方面要为乡村提供法律顾问,帮助建立完善调解机制。

  德治引领、法治保障。王新军建议,要为基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对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的乡村治理活动给予必要的法律支持。陆荣杰提醒,农村纠纷以小事居多,靠村委会调解一般就能解决,但不能一味追求矛盾不出村,必要时候介入专业力量效果更好。“建议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多组织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现场办案,办好一个案子,管好一片治安。”陆荣杰说。

  近年来农村治安越来越好,但诈骗农村老人钱财的情况呈现高发态势。汪玉成为记者展示了他手机铃声里的防诈歌曲。对于防止农村诈骗,代表委员呼吁更多关注农村地区,农村留守老人多,骗子花样层出不穷,建议多用适合农村地区的反诈宣传,让农村老人能辨别骗术,守护老年群体安全。

  “守护‘一老一小’,是我们村干部的职责,这两年许多离家在外的年轻人通过安装监控远程陪伴老人,老人生活有了盼头,也能免去很多风险。”马银萍说。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