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向广汉市向阳镇颁发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第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标志着四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拥有了自己的、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其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是发挥集体功能定位,引领成员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广汉市作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三十多年前在全国率先摘下人民公社的牌子,发端于广汉金鱼公社分组作业生产责任制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开始于广汉向阳公社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均为推动整个农村改革作出了积极的实践探索。据介绍,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选择在广汉颁发全省第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既是给四川发端于广汉市的农村改革树立一个里程碑,也是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为推动改革“提速”,四川明确,要在2019年6月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第三批国家试点县于2019年10月基本完成。从2019年起,四川还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范围,将省级试点县增至130个,力争于2020年底完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