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大学生村官李武几天前刚刚还清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3000元,利息5630元,一次性还清。”令他兴奋的是,这笔钱全部由安徽省财政代其偿还。在安徽,享受到这一政策暖意的大学生村官还有不少。自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以来,安徽省严格按照中央各项政策规定,积极为村官代偿助学贷款。
在大学生村官中,有一部分人是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为解决这部分村官的后顾之忧,2009年,安徽省决定,对由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在校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规定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含2年),且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等次即可申请助学贷款代偿,代偿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依据这一政策,去年,安徽省为85名大学生村官代偿了助学贷款,代偿资金62.688万元。今年8月,在岗大学生村官共132人提出了代偿申请,共计代偿101.4110万元。
“要让大学生村官真正扎根基层、安心工作,落实各项待遇至关重要。”安徽省委组织部农组处处长唐汝平介绍,每批大学生村官到任后,安徽省各级组织部门都把落实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放在首位。在财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指导各县(市、区)采取垫付的办法,按月及时发放补贴。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安排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107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