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提升村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探索
2012-11-02 10:27: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詹国庆  
1

乡村干部报网
微信公众号

乡村干部报网
官方微博

  安徽省把大学生村官工作作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的“培养工程”来抓,强化工作基础,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制定牵头抓总的管理办法,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有效开展。制定了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大学生村官工作怎么运行、怎么约束、怎么保证等问题。一是坚持择优选聘。明确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优秀毕业生作为选聘重点。今年的择优选聘工作,增加了驻村见习环节,面向全国985、211等重点高校选聘高校毕业生,并先后到武汉、北京等34所985、211高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吸引了2名海外留学生报考。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每批大学生村官到任前后,省里举办示范培训,市里开展岗前培训,县里抓好日常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举办各类大学生村官培训班400多期,参训人数达到8000多人次。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县级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镇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大学生村官工作例会制度,县级组织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一般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大学生村官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采取随机走访、不定期电话查岗、检查村官日志、谈话谈心等形式,督促大学生村官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同时,省委组织部建立了全省大学生村官信息管理平台,对大学生村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激励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考核评价是工作的“指挥棒”。为此,省里制定出台了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着力解决以什么标准评价、怎么评价、由谁评价等问题。一是明确考核内容。选聘工作伊始,省委明确提出“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练人生”四句话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6+1”岗位职责,其中,“6”是指规定性的职责,包括宣传教育、事务管理、协助工作、参与决策、联系包片、加强组织等;“1”是指自选性的职责,就是要在履行好规定性职责的同时,每个大学生村官结合所学专长,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二是规范考核方法。从思想政治素质、适应农村基层工作、工作责任心和作风、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遵守各项规定和清正廉洁、群众公认度等6个方面,制定不同考核等次的标准。年度考核一般按照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确定等次、结果公示、情况反馈等程序进行。聘期考核一般按照个人撰写总结,自评考核等次;召开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会议,无记名投票评选;县(市、区)选聘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表现及互投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在全县(市、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反馈本人等程序进行。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把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规定考核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每批大学生村官的35%。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择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16名聘期考核优秀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直接免试聘用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补充进乡镇事业单位;有23人被选拔担任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职(级)领导干部。

  制定权责明晰的续聘解聘办法,促进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为让大学生村官能够留下一批、成长一批、走出一批,防止一些工作平平、表现一般的大学生村官“沉淀”下来,制定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续聘、解聘工作办法,不断规范完善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一是严格续聘标准。明确由省统一选聘且在村工作三年期满、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且自愿继续在村工作的可以续聘,续聘期限为3年,续聘次数原则上为1次。其中,续聘期间考核为优秀、担任村“两委”正副职、带领群众创业或自主创业有一定规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视情增加续聘次数。全省首批大学生村官中,有189名续聘留村任职。二是界定解聘情形。县级组织部门针对签订聘任协议后15日内未到岗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等8种情形,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大学生村官针对未按照协议约定,没有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经多次提出没有改进的;超过两个月未及时足额拨付工作和生活补贴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提出解聘申请或单方解除协议。三是拓宽流动渠道。2011年,全省在公务员、选调生和省直事业单位招考中,共计拿出706个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目前,首批640名期满大学生村官,考取公务员、选调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和录取为研究生等共451名;在2011年的村“两委”集中换届中,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848人,占前三批在岗大学生村官的50.2%。

  制定助学贷款的代偿资助办法,建立稳定规范的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兑现政策。凡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已与县级组织部门签订协议,且在村任职2年以上,经考核称职的,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目前,我省已为大学生村官代偿国家助学贷款163万元。二是落实相关待遇。在中央按每名大学生村官每年补贴1万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补贴1万元,用于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三年来,省级财政共补助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6000多万元。三是提供基本保障。不少市县按照一辆自行车、一套办公桌椅、一台电视机等“十个一”标准为新任大学生村官配备工作、生活用品;部分县(市、区)比照省选派干部工作做法,每年为大学生村官安排5000元办公经费。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