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文桥镇仁溪村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小籽红皮花生、发展现代化生猪养殖、搭建“农户+基地+企业+电商”农副产品供销模式,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60万元;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重建崇山新村、兴办研学基地学校,为村集体经济创收26万元;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通过自主开发“月柿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冷库、仓储厂棚、大型烤房,每年村集体收入62万元……这是桂林各县(区)通过创新建立村级集体发展服务中心(站)交出的一份优秀答卷,也是桂林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桂林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实行“线上互联、线下共建、资源共享”,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建好“指挥部”
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充分利用该村经济集体发展服务站,立足本村实际,通过“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构建麻竹笋加工产业链,打造麻竹示范基地,村集体年收入超30万元。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产业和项目的支撑。桂林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新使命新要求,坚持先试先行、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桂林市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桂林市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7个县级发展服务中心和792个村级发展服务站,作为当地村级集体经发展“指挥部”,为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思路,作出决策,统筹推进项目、资金、资源等落地见效。
目前,该市在各级发展服务中心(站)的引领和带动下,大力发展资源开发、资产经营、产业配套、为农服务、电商创业、联合经营等6种模式,全面推行“一村一项目”,探索了融合集群、服务创收、红色业态、飞地组团等发展新路径,健全农产品产销服务、产权交易、品牌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等体系,深化村村联建、村社融合、村企合作模式,并在全市范围内培树起60个高质量发展标杆,建成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19个、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6个,打造兴安、永福、恭城“风、光产业”,资源“有机农业”,阳朔“旅游经济”等一批绿色高质量发展品牌,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总收入超2.25亿元,平均每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3万元。
织牢“保障网”
兴安县湘漓镇双河村是“十三五”时期脱贫村,该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站坚持因地施策、多元发展,用活资金、盘活资源,通过建设柑橘配套加工标准厂房、发展“荷花+禾花鱼+田螺”生态农业、建成光伏发电站等方式,村集体年收入达21.5万元。
为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服务保障,桂林市各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站)聚焦发展过程中人才流失严重、缺乏资金技术导致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积极优化服务,在人、财、技术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汇聚经济持续发展、长效发展的强大动能。
在人才保障方面,择优选派581名第一书记和1086名驻村工作队员,选派350名科技特派员入村服务12257次,定措施、带技术、引项目,精准开展帮扶。
鼓励能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为村集体创收551.25万元,为农民增收326万元。
在资金保障方面,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2.98亿元,推动596个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地。统筹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300多万元,为86个建制村提供相对充足的发展扶持资金。用好用活涉集体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桂惠贷”等政策,全市共为集体经济减免税费4206.54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30386.02万元,“桂惠贷”188.5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237.37亿元,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核心保障。
在技术保障方面,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点等资源,创建集体经济发展培训院校库、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等“四库”,建成实训基地100个,通过典型示范、技术帮扶、模式创新,推广柑桔、柿子、葡萄等新品种264个,水肥一体化、智能节水灌溉等新技术158项。
亮出“阳光账”
近年来,荔浦市茶城乡文德村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规划,流转林地200亩发展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和建设灵芝生态园收入32.26元,自主开发1500羽灵芝乌鸡养殖收入3万元,发展清水鱼生态养殖收入0.704万元,村企合作获取分红8万元,公益林收入9.633万元……随着村级集体经济“腰包”越来越鼓,如何规范管理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财产流失和不良债务的形成,成为该村迫在眉睫的难题。
在县发展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该村制定了《文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使用公示等事项。
为杜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出现“糊涂账”,一方面,桂林市建立资金使用风险防范机制,细化项目立项、规范合同、财务管理、发展模式、协同监督、党建引领、农业保险等7项具体措施,联动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目前共排查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4582份,清理规范问题合同513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31.947万元;另一方面,在各村级发展服务中心(站)中广泛推行“阳光账”制度,建立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集体资产评估、财务预决算、不良资产管理等14个制度及办法,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村级集体健康发展。
同时,该市全面推行“村财乡管”,落实分片联系督导制度,成立13个督导调研组,每组负责长期联系1—2个县(市、区),实行精准督导、责任捆绑,推动各地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两随机”工作制度和“红黑榜”通报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的坚决查处惩戒,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鼓励,凝聚起各级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