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永寿县在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中,注重用好用活“导师尺”、“民意尺”和“绩效尺”,确保考实量准工作业绩,激发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用好“导师尺”,看一贯表现。主动听取村“两委”干部、镇(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等帮带导师的意见,重点考察大学生村官的一贯表现。该县结合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了县、镇、村日常考核评分表,县级主要考核参与重大集体活动、创业富民等情况;镇(区)主要考核平时履职情况、组织协调重要工作或活动、完成急难险任务等情况;村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驻村出勤、与村干部团结协作、掌握村情民意、为村里建设发展出谋划策、矛盾纠纷调解等情况。县、镇、村日常考核得分,分别按15%、15%、50%的比例计入大学生村官考核总成绩。
用好“民意尺”,听群众评价。注重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考核依据。该县在考核中,组建考核组深入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召开镇(区)分管领导、组检干事、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10名以上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在听取大学生村官述职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考核组还要随机走访10户群众,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并向走访群众发放民意调查表,由受访群众对考核对象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不了解”的评价。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得分,均按10%的比例计入大学生村官考核总成绩。
用好“绩效尺”,察工作业绩。该县在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新增了考核加分内容。凡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社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在县级以上各类会议(含培训班)上交流发言,每次加0.5分;领办合办专业合作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加2分;获中央、省、市、县表彰的,每次分别加1分、0.8分、0.6分、0.2分;当选并担任市、县、镇党代会、人代会、团代会、妇代会代表的,按级别分别加0.3分、0.2分、0.1分。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大学生村官最高可获10分的加分,有效调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县把大学生村官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招录事业干部、推荐考试、培训、评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累计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考录公务员(选调生)11名,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促进了全县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