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村官成长渠道,促进大学生村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解决基层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缺乏现状。2015年汾阳市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对考核优秀、2007年选聘和35周岁以上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有序流动。
根据山西省、吕梁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考核招聘需符合条件:1、任满两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满一届;担任村“两委”正职满3年;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被省、吕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2、2007年选聘的当选并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大学生村官。3、35周岁以上(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大学生村官。
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符合条件的78名大学生村官全部被聘用为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06年以来,汾阳市共选聘大学生村官338名,截至目前,已有序流动302名,流动率达到89.3%。(作者来自山西省汾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