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陀:村官第二个聘期可回老家工作
2015-10-16 10:08: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张奎邦 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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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推出大学生村官流动培养机制,鼓励工作满3年且不在户籍地工作的村官,在第二个聘期内回户籍所在社区(村)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名大学生村官申请回到户籍地工作,其中5人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

  普陀区共有81名在岗村官,其中79名是普陀区本地人,但他们大多不在本村或本乡镇任职。“村官选聘时,为保证招考公平公正,一般都是根据村官考试分数高低顺序,由村官自主选择岗位。”区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工作地非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的情况比较普遍,给大学生村官带来了生活和工作上的诸多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村)“两委”的竞选。为此,普陀区规定,工作已满2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有意回老家的大学生村官,可于第3年年初向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研究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区委组织部根据申请情况,协调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落实相关岗位。

  “让大学生村官回老家工作,有利于调动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为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家乡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普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俊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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