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3-21 16:56:00  来源:慈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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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所辖村(社区)担任“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9日);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5日后出生);

  (三)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时间:3月25日(星期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

  报考者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慈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参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具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名。报名合格者于3月29日-3月30日登陆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下载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考试

  笔试。拟定于3月3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对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计算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以任大学生村官时间早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7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考察办法执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均将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我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0574-63938221;0574-63981316。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责编: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