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四川内江市中区通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区级职能部门下沉街道、社区事项清单,完善准入机制,落实费随事转制度,切实增强街道、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横向联动体制,把分散的资源聚起来,增强城市治理聚合力。
扎紧职责围栏,防止部门“塞任务”。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规范街道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领导基层自治、维护社会稳定等6项职能,落实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城市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对驻区单位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权等6项权力,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制定区级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职责清单,明确综合保障16项、党群工作22项、社区建设17项、民生保障55项、社区平安16项、城市管理16项、企业服务11项、其他工作32项;明确社区两委职责清单事项39项清单、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协助政府工作79类事项清单、社区开具证明、挂牌18类清单和社区4类负面清单。
建立准入机制,规范事项“承接单”。建立街道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紧急事件及各部门根据有关文件政策规定下沉街道、社区的工作,由街道和社区依法承担和协助办理。部门下沉到街道和社区的行政事项必须要适合实际,且群众有需求,而不是简单转嫁。凡新增街道和社区的工作职责、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社区挂牌、出具证明等工作事项,全面实行准入制度。由拟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文件、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区委编办负责初审准入申请,区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协调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征求街道办事处、社区意见,进行评估分析,做出审核决定。
强化监督制约,授予基层“拒绝权”。街道和社区凭审批文件接纳进入的机构及任务,对不符合街道和社区准入规定的有权拒绝或不受理。各部门进入街道和社区的工作需接受街道和社区评议,实行一年一评议。评议由驻街道(社区)的单位、组织、党员、居民代表、各类组织代表参加,重点评议部门工作进入街道(社区)后的作用、效果、工作作风、经费落实和群众认可等情况,对群众满意率不过半数的,将予以撒销。区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职责移交的落实情况和准入制度的落实检查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逗硬考核,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社区减负增效,费随事转“真买单”。各部门经审批进入街道和社区的事项,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拨付的工作经费,确保责、权、利一致,实行“人随事动、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以城东街道钟鼓楼社区和箭道街社区为例,财政每年划拨给社区工作经费9.15万元,用于保障社区党务群团等基本工作运转,市区单位按照“费随事转”规定,对社区协助开展创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划拨经费,钟鼓楼社区2018年、2019年“费随事转”工作经费收入分别为3.5万元、19.9万元,箭道街社区2018年、2019年“费随事转”资金分别为11.5万元、14.35万元。社区所有保障资金由街道建立大账户统一管理,均全额使用到便民服务、创卫、综治等社区管理服务事项中,对社区工作减负增效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