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县有近22000名党员,大多数是农村党员,党员档案的管理存在很多复杂情况和困难,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就像一场及时雨……”宝鸡市凤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纪科高兴的说。
该市,针对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机关党员在调动、交接中有偶尔丢失、缺失、损坏的现象,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入手,制定了《宝鸡市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7章23条,对党员档案的内容及分类、整理、保管、使用、转递、纪律等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对党员档案缺失的,党员按照要求对缺失的资料进行完善,党组织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党员“有档无人”的,多种途径查找联系党员,实在无法取得联系的,注明相关情况并列具名册、单独存放、长期保管;
对党员档案遗失的,原则上不予补办档案,但因多方能确认党员身份的,由党支部审核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上级党委(党组)审批同意后,提交党员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接收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批复、介绍信等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材料,一并建档存放。
截至目前,已为329名党员的档案进行了完善,通过多方认证为5名遗失档案的党员补了资料,有效解决党员档案不规范的问题,为更好的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