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从一种工作方法到一种治理机制,从一个地区农村基层治理的尝试到全省全国许多地方城乡推广运用,从一个地方的基层创新到中央高层多次充分肯定并进入党内法规,其原因何在?
“四议两公开”的实践创新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四议两公开”集中体现了党对基层的领导。在领导对象上是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在领导内容上是事关基层发展和群众关注的大事;在领导过程上是既形成决议决策,又协调各方、督促落实并接受监督;在领导方式上,党支部会提议,交由“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正面引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实施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简便可行,易于推广运用,实践效果突出。“四议两公开”将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理顺了“两委”协调作用,增强了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和荣誉感,发挥了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决策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从而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四议两公开”在推广实践中不断完善,出现了“一提二审三通过”的“简化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线上运行新机制,建立了“四化双评”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等。
“四议两公开”历久弥新的原因启示我们,农村基层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作者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 丁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