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推出一系列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投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政策》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要求建设的生态农业项目,给予生态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并且,《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程,对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于向上晋星企业,以补差的方式进行奖补。
在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政策》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及冷储项目。加快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对民营企业开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秸秆青贮、仓储烘干、分装等初加工及现代农业物流所需相关设施设备优先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