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
2021-07-09 09:31: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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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稳得住、不断壮大的乡村振兴生力军,江西省上饶市出台《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对“引、育、管、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管理办法明确立足本土选聘,选聘对象一般为本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以下青年。经笔试、面试、竞职答辩、资格联审、考察公示等程序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

  回村任职大学生纳入“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县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开展经常性培训。建立乡村干部结对帮带培养机制。明确在村工作时间视为基层经历,加大发展党员力度,搭建服务平台,为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提供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回村任职大学生,建立坐班值班、考勤和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述职和联系沟通制度,明确禁止乡镇(街道)及县级以上机关等借调使用。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的、严重失职的、不能胜任工作的、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建立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报酬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回村任职大学生个人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回村任职大学生,在村“两委”领导下,承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管理办法还打通了回村任职大学生成长通道,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可参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定向选聘。 (邹 耿)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