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向1715个村选派5100余名驻村干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此次选派工作,重点面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重点村。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注重精准选派、按需用人,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到乡村振兴第一线,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驻村干部工作职责,要求立足村情实际、找准短板弱项、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充分调动村“两委”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宣传党的政策、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
青海省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把选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驻村干部做到严管厚爱、落实服务保障、经常谈心谈话、搭建干事创业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