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日前出台《“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通过提级监管、负面清单、延伸巡察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一肩挑”村书记行权履职。
实行县乡村三级监管。强化县级提级管理,按“一人一档”原则,为每个“一肩挑”村书记建立专项档案,凡岗位变动,均须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做实乡镇直接监管,指导乡镇建立目标考核、述职述廉评议、谈心谈话、容错纠错等制度,激励担当作为;推动同级常态监督,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达98.2%,并赋予监督实权,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明确履职“正负清单”。“正面清单”突出干事创业导向,从宣传党的政策、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基层治理等11个方面,明确“一肩挑”村书记的职责、任务、工作重点;“负面清单”为村书记划出底线和红线,明确工作消极、滥用职权等11项“不可为”条款。
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严格议事规则,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决策权和监督权;严格印章管理,明确党务文书、出具证明、上报材料等18种使用情形,确保印章使用合规合法;严格财务支出,规范交通补助、加班误餐费等8项非生产性支出使用范围,实现财务支出规范化、制度化。